20摄氏度 2006-6-27 10:38 AM
广州“十五”期间年增岗位20万
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方案开始实施
日前,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广州市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操作方案》(下称《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通过完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等措施,“十五”期间每年新增就业岗位20万个左右。
【目标】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方案》提出,“十五”期间,广州市每年新增就业岗位20万个左右,确保有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60%以上,有就业愿望的“405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5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每年新增本市(广州)户籍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基本解决“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
每年培训千名创业带头人
在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方面,《方案》要求,2005年底以前,全市每年培训1000名创业带头人,其中省级创业培训示范点每年培训不少于500人,培训合格率达80%以上,成功创业达40%以上;另外全市职业技能规模需达25万人,每年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5万人,培训后有就业愿望人员就业率均达60%以上。
【措施】
就业服务机构要实现“一站式”
在完善就业管理和服务方面,今年年底前,市、区(县级市)、街(镇)就业服务机构要达到“一站式”和“一条龙”条件,做到“五个统一”(市场形象、服务窗口、服务功能设置、服务理念和服务公约、宣传统一)、“六个到位”(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到位)。
逐步建立村(居)委会劳保服务站
2004年底前,在白云区、增城市、从化市各选4个较大的村(居)委会进行试点,逐步建立村(居)委会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站,2005年将逐步推广。
《方案》要求,明确就业服务机构设置,并落实经费来源,各级政府批准设立的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经费来源,均由广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方案》特别指出,要强化街道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机构的就业服务功能,这两个中心的劳动保障服务专职人员的编制和经费问题,都由市就业办牵头,会同市编办、市劳动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协调各区、县级市抓落实。
明年底前各镇要建立富余劳动力职业培训基地
《方案》要求继续抓好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在全市现有教学条件较好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中,扶持4个省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对因补充设备而增加的投入,纳入年度再就业专项资金预算或由市政府另行安排资金解决。
2004年底前,广州市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中认定100家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2005年底前,全市各镇依托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立一个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培训基地,经费主要由各有关区、县级市和镇政府解决,市再就业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贴。
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方案》中要求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市劳动社保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清理相关政府规章,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并按政府规章立法程序报送审批。
从2004年7月起,对促进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给予教育培训、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招用安置适当的专项资金补贴。 (编辑:自华)
作者: 记者/毕式明 实习生/周惟菁 来源: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