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 2006-7-7 02:16 PM
"广东绿卡"加分标准明确 居住1年以下要求降低
"广东绿卡"加分标准明确 居住1年以下要求降低
日前,广州市人事局和广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贯彻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对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导向分具体加分标准等予以明确。
据了解,自去年实行《暂行办法》以来,广州已有18人成功申领了被誉为“广东绿卡”的《广东省居住证》,其中境外人士10人、外省8人。
分值不同可获不同期限《居住证》
根据《申领〈广东省居住证〉资格条件审核细则,暂未被广东省用人单位聘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要素分累计分值在50分及以上者,可办理有效期为6个月或1年的《广东省居住证》。已被广东省用人单位聘用或在广东省投资创业的人员,要素累计分值在81分及以上者,可选择办理5年及以下有效期的居住证;分值在80分以下、66分及以上者,可选择办理3年及以下有效期的居住证;分值在65分以下、60分及以上者,可办理1年及以下有效期的居住证。
三个导向分具体清晰
在广东省的申领细则中,对专业类别导向、产业(行业)导向、地区导向等3个导向分并没有明确。
广州市新出台的《意见》根据本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的需要,把属于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石油化工、物流、高新技术产业等优先发展产业,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发展地区以及广州地铁、大学城等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的人才,按照专业导向、产业(行业)导向、地区导向3个要素的最高分计分(每项最高分为10分)。
重点项目人才可加分
广州市的《意见》在广东省的12个要素之外增加了项目导向要素,规定凡属于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的人才也可计10分,导向要素累计分超过30分的,只计30分。
《意见》还规定,凡未予列出的专业均属于需要专业,在专业导向分中未列明的专业都只能计5分;未列的地区属于一般地区,一般地区的申领人员只能加5分。
聘用本市员工可加分
按照省里有关申领《广东居住证》的规定,对聘用广东省员工的企业按聘用人员多少分别给予不同的加分,而广州市为了促进本市人员就业,将聘用广东省员工加分调整为聘用本市员工可加分。
同时,广州的《意见》也降低了可办理1年及以下有效期《广东省居住证》的标准分值,规定分值在65分以下、50分及以上者便可办理,比省的规定降低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