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资行创新差距悬殊 上海探索“监管协同”
中资商业银行因技术和研发力量薄弱,不具备较强自主研发创新产品和定价能力的问题,在多种创新业务和产品中存在。
4月26日,光大银行发布消息称,该行日前已正式销售首期代客境外理财计划“同享一号”。光大银行表示,此次推出的QDII产品是借助美国摩根大通银行提供的通道,以结构化票据为载体,通过构建境外投资组合的形式投资于境外基金市场。
“根据客户需要,去采购产品,以及与国际投行联合开发(主要是涉及境外投资的理财产品),是目前中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较为常见的两种模式”4月23日,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人士说。
上海银监局在《2006年上海银行业创新报告》(下称《报告》)中指出,“对大部分中资银行来说,因不具备构造复杂衍生产品的能力,只能通过向交易对手询价方式开发产品,或转售外资银行的产品,既难以适应客户的不同需求,也压窄了银行的利润空间。”
光大银行一位高层此前表示,2006年,光大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实现中间业务收入1.5亿元,而当年理财产品做了530亿元。利润空间之薄,可见一斑。
金融创新三大短板
2007年1-2月,上海银监局对辖内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了创新情况问卷调查,其结果显示,高达66.4%的受访者认为创新产品之间存在较大或一定程度的雷同。认为创新技术含量较低的,占71.37%,法人银行选择占比最高(92%)。
针对商业银行“创新的原生能力还不够强”这一突出问题,《报告》认为主要由三方面原因导致。首先是“技术和研发力量薄弱”。
上海银监局有关人士称,中资商业银行因技术和研发力量薄弱,不具备较强自主研发创新产品和定价能力的问题,在多种创新业务和产品中存在。“在技术含量较高、对资金运作能力要求较高的创新业务领域,如衍生交易、通过国际资金市场运作获取理财收益的产品中,这一问题更为突出。”该人士说。
如2006年上海银行业共推出个人外汇理财业务(指数挂钩理财产品)24项,其中荷兰银行揽下11项,花旗、汇丰、渣打银行各有3项,东亚银行1项,而中资商业银行中,只有深发展上海分行的2项产品上榜。
“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有赖于中资商业银行通过加快专门人才培养和引进、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和管理体制加以解决。”前述上海银监局有关人士称。
但一位银行理财业内资深人士称,“很多在各行上海分行工作的同行们都抱怨,总行对于产品的了解,以及对市场的敏感度不够高。”
这位业内人士反映的问题,恰恰是《报告》提及的第二个创新短板———业务条块管理体制对创新的牵制。“这种体制的最大弊端在于银行推出的创新产品难以顾及各地市场的不同需求,金融创新的市场灵敏度和应变能力较低。”《报告》指出。
目前业务力量较强、业务开展较全面的中资银行主要是大型商业银行,而这些银行均采用总分行的组织体制,创新产品由总行统一推出,仅仅作为产品销售平台的分行在创新活动中的作用发挥和主观能动性都十分有限。
“一些产品超前或滞后于当地金融消费者、投资者的承受能力,导致同业之间在某一业务领域的过度竞争,或因产品无法得到客户的认同而影响销售。”前述上海银监局人士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