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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关于征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关于征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有关委办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行业协会及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在推进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根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拟完善我市已有的文化创意产业专家库,为此,特向有关方面征集文化创意产业专家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北京地区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及相关单位中从事文化创意产业活动的专家和实际工作者。
  二、入选条件
  1.热心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文化创意产业相关领域的发展状况;
  3.身体健康,能够确保出席相关会议和参加有关活动;
  4.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
  5.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以下人员可优先入库:
  1.享受国务院或者市政府津贴的专家;
  2.获得文化创意领域经典原创、发明专利的所有权人;
  3.省市级以上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主要领军人物。
  三、征集方式
  原则上采取组织推荐方式征集专家人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荐。本次征集无名额限制。有关委办局、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处)、行业协会及其他有关组织均可作为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应当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情况客观推荐,严格保证专家人选的质量。推荐人选汇总后经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确认进入专家库。
  四、专家库职能
  专家库专家主要参与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及委托组织的咨询、论证、培训、指导、评估、检查等活动。今后凡参与市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评审、成果鉴定、产业咨询、评估论证等,均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
  五、专家库管理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通过广泛征集、精心遴选、规范入库、定期更新等工作不断完善文化创意产业专家库。
  六、申报方式
  推荐或自荐专家需认真填写《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专家库人选自荐表》(见附件1、2),推荐或自荐表需经专家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审校盖章后送交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并附电子版稿。
  可以登陆北京文化创意网(www.bjci.gov.cn)下载《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专家库人选自荐表》。
  七、截止日期
  2007年7月25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联系人:刘生全  强振民
  联系电话:010—64081139 64081137
  传真:010—64081138
  电子邮件:qzm@bjc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1104室
  邮政编码:100010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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