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建设厅获悉,以后,建筑工人要持证才能上岗。从今年开始我省将从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抹灰工、木工等5个工种开始推行持证上岗工作,并规定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使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工种生产作业人员。 根据有关要求,我省建设行业成立了相应的
培训和鉴定机构,
培训和鉴定了一批人员,颁发了建设部印制的《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我省将从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抹灰工、木工等5个工种开始推行持证上岗工作。按照我省建筑施工企业技能岗位
培训的总体目标,2007年我省建筑施工生产操作人员(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抹灰工、木工),经过技能工种
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率要达到30%,2008年争取达到50%。对建筑施工现场,实行建筑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达标检查制度。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技能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能岗位
培训,鉴定合格取得相应的技能岗位证书后,方能上岗从事建筑施工技能岗位工作。
原载《海南经济报》转自海南经济报电子版(B-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