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产业工人工资应成为重要政策取向
中共中央政治局不久前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笔者认为,应结合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大幅提高产业工人工资水平,使产业工人的工资增幅与经济增长速度相适应,让普通劳动者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这应当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策取向。
传统工资理论已无法解释我国当前工资状况
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认为:劳动力是一种特殊商品,工资是劳动力商品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包括以下三部分:?1?维持劳动者自身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2?劳动者繁衍后代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3?劳动者接受教育和训练所支出的费用。马克思认为,劳动力价值决定还包含历史和道德因素,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
西方经济学认为: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上,工资水平是劳动力市场均衡的结果。在均衡的那一点,工资恰好等于劳动力的边际产值。因此,一个理性的雇主会一直雇佣工人,直到再多雇佣一个工人不能给他带来额外利润为止。市场会自发形成平均工资率。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上,由于工会对劳动供给的垄断,或企业对劳动购买的垄断,工资可能会高于或低于劳动力的边际产值。在供求关系的作用下,当工资率较低时,随着工资率的上升,消费者将减少闲暇,增加劳动供给;在工资率超过临界点之后,继续增加工资,劳动供给量不增加反而减少。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工资水平和工资状况发生了重大和深刻变化,上述主流经济理论已无法解释我国目前的工资状况。
首先,我国工资水平远未形成市场均衡,工资差别趋于扩大,部分劳动者的工资水平长期低下,以至不能涵盖劳动力价值的三部分。近年来,我国部分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大幅提升,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渐缩小,甚至向世界先进水平看齐,但普通劳动者的工资则多年变化不大,增幅较小。部分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甚至仅能维持劳动者再生产的基本需求(即仅能满足个人温饱),而无法包括马克思提出的劳动者繁衍后代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以及劳动者接受教育和训练所支出的费用。据广东省的有关调查,过去12年,珠江三角洲的农民工月工资增幅只有68元,考虑到物价上涨趋势,农民工工资实质上呈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