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十一五”人才发展纲要
上海出台“十一五”人才发展纲要
上海于近日出台“十一五”人才发展纲要,纲要共提出八项主要任务。
纲要提出,到2010年,全市党政人才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人才达到240万,占从业人员的比例达到25%左右;25岁及以上人口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15%左右;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5年以上;每万人劳动力中从事研究和开发的科学家和工程师达到80人以上;来沪工作和创业的留学人员总量达到8万人,常驻上海的外国专家达到15万人;全市高技能人才在职工队伍中的比例显著提高,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素质基本满足现代化新农业发展的需要。
纲要认为,上海在十一五期人才工作要从八方面推进人才工作。
大规模提升人才资源总量。充分发挥国民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十一五”期间,上海高校平均每年输送大学毕业生15万人左右。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加快构建完备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形成宽领域、广覆盖的学习教育网络,广泛开展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社区创建活动,建设城市开放大学,初步建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大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围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人才需求,编制发布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发挥人才开发目录的引领作用,通过政策聚焦和服务聚焦,引导高校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引导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引导各类高层次、国际化和紧缺急需人才向重点发展领域集聚。
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大规模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大力激发党政领导干部的活力,加强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培养。
加快培养造就优秀企业家。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世界眼光、市场开拓能力、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社会责任感的国际化、战略型企业家。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民营企业家培养力度。
加快培养各领域高级专家,到2010年,形成500名以两院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突出贡献专家等为主的领军人才“国家队”,1000名左右覆盖各行各业的领军人才“地方队”,5000名左右以优秀青年人才为主的领军人才后备队。
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到2010年,高技能人才占技术型从业人员的比例达到25%左右。
提升人才国际化程度。大力集聚高层次海外人才,扩大出国留学和海外人才培训的规模。促进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构建符合海外人才发展特点的服务平台。
促进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发展。“十一五”期间,上海将把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工作纳入整个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加大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开发的工作力度,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平等开放,把广大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凝聚在党和国家的事业周围。
建立全覆盖的工作网络,以党建工作的全覆盖带动人才工作的全覆盖,进一步拓展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领域,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非公有制领域人才队伍中的贯彻落实。
实行政策平等待遇,消除不利于非公有制领域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体制和政策保障。政府用于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创业支持等各类人才发展的资金、项目等公共资源,向非公有制领域人才平等开放。创新人才服务方式。
健全人才发展服务体系。新建“上海市人才发展服务平台大厦”。“十一五”期间,将把平台大厦建设成为开放性好、运行效率高、具备研发中心和管理中心功能的人才发展服务中枢。加快开发人才发展公共服务产品。积极培育人才市场。加强人才职业能力评价服务。推进人才服务信息化。
大力激发人才活力。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创新财政、政府采购、贸易、知识产权、科技规划等相关政策措施,充分调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到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重点产业领域进行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形成有利于产业、企业和人才良性互动的机制。
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以人力资本市场定价为依据,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体系,充分体现人才的价值,形成激发人才创新动力的分配机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建立机关、事业、企业同类人员收入水平动态平衡的调节机制。完善人才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人才在不同性质、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间的合理流动。健全人才工作政策法规。
推进人才开发服务全国。建立健全人才开发服务全国的工作格局。建立人才开发服务全国的工作协调机制,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渠道和服务项目,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发挥资源综合优势。建立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市区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人才开发服务全国的工作网络,实现人才服务全国由玫府为主向推动社会多方参与的转变。努力做好对口支援地区人才开发合作,大力促进区域人才开发的合作交流。
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培育国际化的多元文化氛围,培育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氛围,强化人才强市战略的宣传效应。
摘自《组织人事报》